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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哈尔滨市老龄 (退管 )工作委员会的职责
更新时间:2012-02-11
经2001年1月15日哈尔滨市老龄(退管)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哈尔滨市老龄(退管)工作委员会是市委、市政府主管全市老龄退管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二)研究制定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及重要决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决策。
(三)协调和推动市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退管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
(四)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条例》,《哈尔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
(五)组织老年人参与社会经济发展,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六)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区、县(市)市直各部门,中直、省属企事业单位的老龄退管工作。
(七)组织开发老年社区服务业和老年产业,发展养老、助老等公益事业。
(八)组织、协调全市老龄退管工作的重大活动,组织、协调有关老龄事务的对外交流。
(九)组织开展全市老龄科学研究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哈尔滨市老龄(退管)工作委员会是市委、市政府主管全市老龄退管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二)研究制定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及重要决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决策。
(三)协调和推动市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退管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
(四)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条例》,《哈尔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
(五)组织老年人参与社会经济发展,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六)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区、县(市)市直各部门,中直、省属企事业单位的老龄退管工作。
(七)组织开发老年社区服务业和老年产业,发展养老、助老等公益事业。
(八)组织、协调全市老龄退管工作的重大活动,组织、协调有关老龄事务的对外交流。
(九)组织开展全市老龄科学研究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