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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龄办2016年工作总结暨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
更新时间:2017-02-23
2016年,市老龄办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老龄办的指导下,立足职能、锐意进取,以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作为工作重点,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基础,以活跃老年人文化体育生活为引领,全方位的服务和关爱老年人。在老龄委成员单位的通力配合下,我市老龄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
一、开展特色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2016年,我办以“舞动松江”为牵动,开展多种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一)继续推广“舞动松江”社区健康快乐舞。“舞动松江”作为我市连续3年的惠民行动项目,自2013年推广以来,深受老年朋友的喜爱,已成为我市群众文体活动的一张靓丽名片。2016年“舞动松江”以“鼓励改编,展示特色”为原则,设立了全城海选赛和创编总决赛。海选赛在全市九区设立赛场,让每一个热爱“舞动松江”的中老年朋友“不出家门”就能够参与其中。全市共有300余支队伍、16万中老年人朋友参与到海选赛中,经过九场赛事的激烈角逐,最终39支优秀队伍进入到9月29日,在哈尔滨理工大学体育活动中心举行的创编总决赛。总决赛上,每个队伍都在“舞动松江”编排曲目的基础上进行创新,舞蹈造型别出心裁、动作编排新颖独特、音乐编辑混搭串烧、服装道具争奇斗艳,创编出一支支有创新、有美感、有活力的特色“舞动松江”。
今年6月份,市老龄办组织3000人参加2016“迷人的哈尔滨之夏”旅游文化时尚活动开幕式表演,这已经是哈尔滨中老年人第三次在哈夏开幕式上展示“舞动松江”健康快乐舞。今年9月份,我办组织300人在省市第七届“敬老月”活动启动仪式上展演“舞动松江”社区健康快乐舞,均受到好评。
今年的“舞动松江”赛事活动的推广工作,受到了市政府主管领导的表扬。
(二)举办第28届“福彩杯”老年舞蹈百花赛。第32届中国•哈尔滨国际冰雪节暨第28届“福彩杯”老年舞蹈百花赛是哈尔滨国际冰雪节期间的重要活动之一。本届比赛以舞蹈、时装为主要表现形式,有来自各区、县(市)老龄办、企事业单位退管处、老年文艺团体等52支全市优秀文艺队伍,1000余名老年人参赛。经过激励的角逐,最终小白桦艺术团二队《天香百合》等两个作品荣获时装类金奖,艺兵歌舞团《黄河》等三个作品荣获舞蹈类金奖。
(三)设立首届老年艺术节。为不断提高全市老年人文化艺术水平,开拓创新全市老年文化模式,我办将每年一届的“多彩人生”艺术大赛升级为两年一届的“老年艺术节”,今年为首届。设立合唱、舞蹈、时装、综合类和健身类5个类别的比赛。从9月6 日开始,万余名热爱艺术的老年朋友参加到首届老年艺术节初赛中来。经过激烈的比赛,最终有92支优秀队伍进入了总决赛。首届老年艺术节圆满落幕,老年朋友们在这里展示了才艺,收获了自信,更收获了快乐!
我市老年文艺队伍在全国比赛中屡创佳绩。10月10日艺兵歌舞团在全国第十五届中老年艺术节中荣获舞蹈类金奖。10月20日,小白桦艺术团在全国中老年文化艺术节,一举拿下金奖、最佳人气奖、最佳编导奖三项大奖。
(四)进行首届“福彩情”文化公益巡演。由市民政局、市老龄办联合主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冠名,市老年艺术协会承办的首届“福彩情”文化公益巡演,9月23日在安康社会福利院启动,进行了首演。之后,在市第一福利院、市第二福利院、普宁医院、阿城、双城进行了公益巡演。六场巡演,几十个演出团体,百余个精彩节目在“敬老月”期间走进乡村、养老机构,为老年人送欢乐、送祝福,让老年人免费欣赏到高水平的文艺演出,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受到了老年人的欢迎。
   二、贯彻落实惠老政策,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
近年来,我办从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出发,不断建议市政府出台惠老政策。同时,注重抓好惠老政策的落实,将好事办好,让老年人满意。
(一)放宽老年人优待乘车年龄。经市政府批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不满70老年人半价乘坐市区公交车、电车和轮渡。我办承担协调相关部门,为全市范围内对年满60-69周岁适龄老人集中办理发放“公共交通一卡通式新版敬老优待证”工作。从2015年4季度开始,我们本着方便老年人的理念,与城市通公司一起深入中心社区为老年人办理优待证。截至2016年10月底,全市已办理新版敬老优待证约48万张,日均刷卡乘车达到26.5万人次,市政府已补贴优惠乘车金额达3302万元。为保障老年人利益,提高卡内资金安全性,市城市通公司在原有窗口记名挂失服务的基础上,开通了微信挂失服务,使老年人或其家人,在卡片丢失后的第一时间就能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挂失。今年前11个月,通过挂失服务,就为老年人挽回经济损失37.95万元。此项惠民工程涉及面广、受众群体大、优惠幅度高,通过我办与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的共同配合,实现了惠民政策的有序实施,社会各界给予了高度赞誉。适龄老人对政府的这一惠老举措高度赞扬。
    (二)高龄津贴管理发放科学便民。截止到10月末,无基本养老金老人高龄津贴发放金额为627万元,月均6270人;扩面老人高龄津贴发放金额为699.7万元(其中:市承担419.82万元,区承担279.88),月均7000人;百岁老人高龄津贴发放金额为106.15万元,月均210人。三项高龄津贴发放金额共计为1152.97万元,月均13477人。80-89周岁低收入困难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老人数量呈现不断减少,90-99周岁老人有大幅增长的趋势,百岁老人基本在210人左右。
同时,经过我办与哈尔滨银行总行的协商,解决了行动不便的老人开户难的问题;通过市工信委信息平台,我办开展了3次高龄津贴发放情况的核对工作,收缴冒领资金1.42万元。
(三)办好“爱心慈善护养专区”。2016年“护养专区”,按照国家“爱心护理工程”建设要求,统一建设规范,统一经营理念和突出临终关怀服务的要求,与市慈善总会共同研究决定将两个护养专区归入民众老年公寓实行统一管理,现民众老年公寓负责赡养53名低保失能的老年人,全年救助款979,440元。
三、立足实际开展调研,注重调研成果转化
调查研究是我办基本职能之一,是制定老龄政策的基础。2016年我办根据老年人关心的热点问题,制定调研工作计划,开展调研活动。
(一)完成哈尔滨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起草工作。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3月中旬完成初稿,经过多次征求老龄工作者、基层老龄部门和各成员单位的意见,我们对“规划”进行了5次修改,报请曲市长审阅,依据征求到的部分成员单位的意见修改后,形成了“哈尔滨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送审稿,报请市政府批准印发。
(二)圆满完成重点调研课题。按照省老龄办和市社科联2016年专题调研工作的要求,我办承担的《哈市居家养老状况调查》、《哈市老年宜居城市建设思考》和《养老的最高层次是天人合一》3个调研课题,已经完成,上报省老龄办和市社科联;较好地完成了我办承担的“养老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6年度工作任务。
(三)完成社区老年文化活动指导站调研。此项工作3月份启动,针对各区老龄办上报的255个活动站点,经过筛选整理,通过近一个月的走访调查。最终确定30家站点作为今年社区老年文化活动指导站建立对象,逐家发放活动站所需和台球桌、乒乓球桌、音响、图书柜、图书等设备,并加挂社区老年文化活动指导站牌子。
   四、组织开展“敬老”系列活动,弘扬敬老爱老美德
   今年10月,是以“敬老爱老 全民行动”为主题的全市第七个“敬老月”。9月29日,省、市敬老月启动仪式在哈尔滨理工大学体育馆举行。来自部分区、县(市)的老年人、老龄工作者、各界志愿者代表和老年文体表演队伍的近千人参加。启动仪式上,副省长、省老龄委主任孙永波宣布“敬老月”启动,市委常委、副市长曲磊讲话,志愿者代表发言并宣誓。来自双城区200人的东北大秧歌和香坊区300人的“舞动松江”社区健康快乐舞表演,将启动仪式推向了高潮。“敬老月”期间,我市开展了6大类23项活动。
(一)省、市领导慰问百岁老人和困难老人,为老年人送关怀。。10月9日老年节当天,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海波看望慰问了道外区82岁困难独居老人李永祥和抗战时期参加革命96岁的离休干部袁峰。同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宋希斌到南岗区困难老人陈桂荣和百岁老人姜义兰家中慰问。10月20日,副省长、省老龄委主任孙永波走访慰问了道里区百岁老人程存让及困难老人王玉清。我办领导带队慰问了4个区,6家老年公寓和10个企业的554百岁老人、空巢、失能、住寓老人、困难老工人和老知青等,共送去慰问金、慰问品20余万元。
(二)第四届“敬老联盟”公益活动,为老年人送实惠。与生活报、市电台联合商家开展的“敬老联盟”公益活动,受到了老年人的欢迎。家乐福超市、博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哈尔滨商委红肠等16家商家、服务行业纷纷加盟,为老年人出行、购物、文化体育和精神慰藉等提供优待服务。据统计,“敬老月”期间,“敬老联盟”爱心企业,为老年人提供慰问品1万多件,服务机构为10余万老年人提供了“三优服务”。我办与普瑞眼科医院合作的开展“光明行、进社区”活动,为贫困老年人免费筛查总人数达到6625人,适应症回院复诊237人,白内障手术治疗147人。
(三)“双十”评选活动,营造敬老爱老氛围。我市自2002年开始,每两年评选一次全市“十大杰出老人”、“十大孝星”。“双十”的评选、表彰和宣传,对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年的第八届“双十”评选工作,自4月份开展以来,各级老龄组织、老龄委成员单积极推荐,经专家评委的综合考量和评审,最终评选出了具有新时代特点、集中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冰城“十大杰出老人”。“十大孝星”各10名。 并于9月29日在哈尔滨广播电视台千米演播大厅举办了哈尔滨市第八届“十大杰出老人”、“十大孝星”颁奖典礼,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赞誉。人民网黑龙江频道、新晚报设专题,同步报道了有代表性、有感染力和感召力的候选人事迹。
五、广泛利用媒体平台宣传老龄工作,传播正能量
老龄宣传是开展老龄工作的重要手段,年初以来,我办更加注重老龄宣传工作,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为宣传平台,以“老龄网”为宣传窗口,大力宣传老龄工作,在全社会营造爱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一)围绕老龄中心、重点工作,积极与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合作开展宣传。2016年共在主流媒体刊发老龄宣传稿件百余篇,仅在“敬老月”期间,新闻媒体就上稿82篇,照片30幅,播发消息30条。《生活报》刊出敬老联盟专版,市电台连续播出消息21条,参与敬老联盟公益活动现场报道2场。在哈尔滨电视台新闻频道连续播出敬老爱老和涉老政策滚动字幕。哈报,市电视台刊播了省、市领导慰问老年人和市委、市政府致全市老年朋友的慰问信,黑龙江日报刊发了《哈尔滨市全面推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专版。10月21日,人民网黑龙江频道、黑龙江日报、哈尔滨日报和新晚报主流媒体都进行了专题报道,发出了老龄宣传的强势声音。同时,充分发挥老龄网的宣传窗口作用。今年,老龄网上传稿件1626篇、图片152幅,中国哈尔滨、省和国家18篇,使更多的老年人和老龄工作者及时便捷的了解相关老龄信息,较好地宣传了我市老龄工作。
(二)拓宽宣传渠道,“舞动松江”宣传效果显著。2016年全年,将电视、报纸、网络、订阅号等各类媒体宣传贯穿活动当中。市电视台将“舞动松江”海选赛的全部队伍录制、编辑成系列宣传片在有线电视服务频道连续播放40天,每天四个时段,每次15分钟。并在有线高清点播频道全年可点播观看100支优秀队伍视频。今年我办还开通了自己的微信订阅号,让中老年朋友拿起手机就可以了解各项活动的全部内容。全年《新晚报》刊发8个整版,报道“舞动松江”各项赛事。
(三)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老年法》宣传形式多样。为提高老年人防范意识,增强明辨诈骗伎俩的能力,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办编辑老年人需要警惕的诈骗术12个典型案例,制作发放了3000册《哈市老年人预防诈骗指南》。并组织开展了哈尔滨百场法治讲座进基层市老龄办专场等,提高老年人的专职律师为80多位老龄工作者和法律意识。2016年,我办共接待老年人法律咨询200余人次,较好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办老年法律救助中心被全国老龄办、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等六部委,联合授予“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六、规范老年群众组织建设,发挥引领作用。老龄事业的发展不仅需要政府的主导和全社会的参与,更需要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引领社会新风尚。
(一)规范建设老年协会,促进提档升级。今年,我办按照省老龄办要求,在全市开展了“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提档升级年”活动,在全市基层老年协会中开展“三个一百”活动,即评选百个特色协会组织、百名优秀协会带头人、百名参与协会建设社会公益模范的评选活动。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我们坚持深入基层,加强检查指导,促进老年协会的提档升级。今年,老年协会组织签订1000份家庭赡养协议。
(二)加强志愿服务,打造志愿服务品牌。根据志愿服务形势,老年志愿者工作不断创新服务载体,在原有单纯的在公交站台志愿服务的基础上,拓展建立“助老老年志愿服务组队”、“学雷锋叶斌昌志愿服务队”、“老年精神健康宣讲服务队”、“家电维修志愿服务队”、“奥运火炬手爱心志愿服务队”“老知青爱心志愿服务”等12支志愿服务队伍。并延伸志愿服务,实现“一帮一”、“多帮一”的敬老长效机制,志愿服务队伍活跃在示范点和社区,完成各项社会公益志愿服务任务。
(三)科学应对老龄化,老年学会成果优异。2016年,我市老年学学会被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评为第三届老年学奖先进集体,在以“健康老龄化:医疗模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为主题的年度综合性学术大会,我市老年学会有2篇论文获优秀奖。此外,市老年书画研究会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举办了老年书画精品展。展出老年书画作品122幅,80多位老年书画家和书画爱好者参与精品展。
    总结2016年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国家、省、市委市政府更加重视惠老民生工作,老龄事业发展迎来了最好的发展机遇。2015年10月,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于加强老龄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今年5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作了重要讲话。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惠老政策,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黑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年,经市政府同意的“放宽老年人优待乘车年龄”政策,惠及我市60—69周岁的60万城区老年人;第七个“敬老月”期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老年节当天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184万老年人送去祝福和关爱,充分体现了对老龄工作的重视和老年人的关心。同时,市委、市政府连续六年通过报纸、电视刊播敬老慰问信,这在全国也是少有的。敬老爱老惠老已成为市委、市政府惯例。市政府主管领导高度重视老龄工作,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特别是在推广“舞动松江”健康快乐舞赛事上,协调解决经费等难题,为更好地在全市推广“舞动松江”健康快乐舞赛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面对老龄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我办在党组书记空缺的情况下,班子成员紧密团结、密切配合,带领全办干部职工,立足职能、奋发有为,完成了在整体工作上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助手;在重点惠民工作上狠抓协调服务务求实效;在职能作用发挥上搞好综合协调,牵头服务的目标,总体效果良好。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综合协调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好;调研水准还不够高;各级老龄干部素质还不能够完全适应新任务的要求等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完善和提高。
    2017年工作思路:2016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批示和重要讲话的关键之年,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贯彻市委全会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立足“综合协调、参谋助手、督促检查”的基本职能,从保障老年民生、满足老年人需求入手,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添乐事,促进老龄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提升我市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主要工作是:
(一)开展多种形式老年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2017年将继续在全市推广“舞动松江”社区健康快乐舞,设立初赛、总决赛。同时办好哈尔滨市第29届老年舞蹈百花赛和哈尔滨市第二届老年体育节,并组织我市老年文艺、体育队伍参加全国大赛。
(二)做好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工作,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大援助力度,扩大援助队伍。
(三)加强敬老卡发放管理和服务力度,监督和规范敬老卡审验流程,更好地方便老年人使用。
(四)开展哈尔滨市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对调查数据进行汇总,精细分析,并形成调查报告,科学应对人口老龄化。
(五)开展2017年全市第八个“敬老月”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努力营造浓厚的敬老爱老社会氛围。
(六)完成基层老年协会全覆盖任务。深入基层督促检查,保证协会建设标准统一,内容规范,制度完善,基础夯实,活动经常,作用明显。举办协会骨干培训班,推进协会建设的提档升级。
  (七)及时准确发放高龄津贴。加大高龄津贴发放政策的宣传,加强高龄津贴的管理。做好向城郊农村80周岁以上、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老年人发放生活津贴的各项调查摸底工作(落实市政府关于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城乡差异化政策标准的有关要求,是一项惠及农村高龄老人的重大民生政策,约有1.5万人农村老年人受益,此项工作取决于财政是否拨付资金)。

                                  哈尔滨市老龄办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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